今天是: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普通高中阶段的学习任务,中央和省、市政府出台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资助政策。为认真做好“政府助学资助”的有关工作,我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认真落实资助工作,并将相关国家助学政策的相关内容介绍如下,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学用结合。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本校高中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情况;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以上学生由学校结合实际认定。
资助标准:每年平均2000元/生;
助学金认定:由学生提交申请,学校审核认定;
申请认定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开学报到后向学校提交《新泰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及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正本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用于学校存档和上报);学校初审后进行公示,结果上报市教体局审核。上级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将国家助学金资助款项直接发放到学生的社保卡内,并做好签领工作。
二、普通高中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免收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本校学籍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资助标准:每学期800元/生;
登记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开学报到向学校提交特殊困难家庭经的相关证明明材料和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材料需正本及复印件,复印件用于学校存档和上报),并提交《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申请表》,学校审核后直接免收学费。学校进行公示后上报市教体局。
(说明:上述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新泰市汶城中学
……………………………………………回执撕剪处………………………………………………………
本人已认真阅读普通高中助学政策致家长一封信,掌握了高中教育资助政策,是否符合资助条件(□是,□否)。
所有学生请领取《新泰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如实填写,于开学报到时交给班主任上报留档。凡需申请的同学请开学报到后由学生本人到政教处领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申请表》。
高一年级 同学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汶城中学新高一假期学习指导
“支付宝”版教育缴费学生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