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泰市汶城中学
关于做好2021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治理工作的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维护和提升教育形象,暑假临近,学校根据市教体局文件要求,把抓好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作为重要工作认真进行落实,现就工作落实要求安排如下:
一、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学校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加大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典型宣传力度,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营造有利于防范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二、 采取必要措施,营造良好氛围。
1.为妥善解决学生课后学习诉求,学校将采取课后服务、名师义教、网络平台答疑等形式,满足学生的合理学习需求。
2.利用暑假放假大会,组织每一位教师签署新泰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责任书、新泰市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等,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拒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誓词宣誓活动。
3.利用学校电子屏目进行“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宣传。
4.印发师德师风法规文件选编材料,要求教师利用假期集中学习,认真对待并积极参加八月中下旬暑假集中学习期间教体局组织的全市教体系统师德师风理论考试。
三、严格制度管理,落实严肃处理。
落实师德考核制度,在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把有偿补课作为教师职业“红线”。落实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经查实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严格落实无偿补课备案制度,确实需要无偿补课的必须由学校统筹审核安排,实行新泰市阳光助学备案登记制度,在职教师未经备案登记开展校外辅导的,作为有偿补课处理。
四、划分责任范围,加大检查力度。今年暑假期间,学校将有关年级部门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划片联合检查行动。在学校网站、校门口醒目位置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接到的举报投诉,要从快调查核实,从快处置,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
五、明确管理职责,严肃责任追究。
各年级部门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年级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各自年级部门在职教师的管理,排查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切实刹住教师有偿补课的不正之风,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对仍然明知故犯、顶风违规补课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待调查处理。对有禁不止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附件:1.新泰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责任书
2.新泰市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3.新泰市阳光助学备案表
新泰市汶城中学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
新泰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责任书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查明属实,严肃处理。
1.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
2.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出现课上不讲、课后讲,收取补课报酬的行为。
4.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或兼职取酬。
5.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
6.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时起生效。
教师签名: 年级主任签名:
分管校长签名: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新泰市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我认真学习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24号)等文件,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严格依法执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公开承诺:
1.不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
2.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不出现课上不讲、课后讲,收取补课报酬的行为。
4.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或兼职取酬。
5.不组织、不推荐、不诱导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
6.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
新泰市阳光助学备案表
学校名称: 教师姓名:
助学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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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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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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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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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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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所在学校、班级 |
家长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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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交由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统一上报教体局教师工作科备案。
校长意见: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