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加强我校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向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材料,根据国家关于教材、教辅材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中的中小学教材是指教科书、图册、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等图书;教辅材料是指教学辅导资料、学具、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等辅助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材料。
2 、学校严格执行上级领导要求一教一辅的教材教辅征订原则,所订教材和教辅目录均来自与新华书店提供的征订参考目录(《山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有各年级负责从中选出适合学生使用的教材教辅,并报学校教导处主任、分管校长、主管校长签字确认,再经新华书店统一配发,学校安排专人领取发放。
3、我校严禁老师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购买或摊派教学辅导资料,并对违反学校教材教辅征订规定的老师和单位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