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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城中学关于进一步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作者:wczx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387 更新时间:2017-02-13

新泰市汶城中学关于进一步治理中小学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根据泰安市教育局泰教师训【2017】8号《关于进一步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和新泰市教育局新教函【2017】5号《新泰市教育局转发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汶城中学关于进一步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长:菅本凯

副组长:徐维强  牛宝华  杨昌友

 员:朱  孟宪彬  李春吉  赵文峰    高忠明  

徐勤伦  朱丽萍  杜洪祥  范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工会,朱楹任办公室主任。

2.工作小组

以部门、级部为单位组成学校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小组:

1)机关后勤小组:

组长:孟宪彬   成员:高忠明  李增勇  李修进  徐继亮  

尹涛  董华  李孝臣  方志全  许军胜

2)教务图阅实小组:

组长:赵文峰   成员:许忠峰  史岩  孙明

3)教研室小组:

组长:李春吉   成员:马增友  许兴岱  纪庆舒

4)体卫艺小组:

组长:刘振     成员:刘宝军  牛德龙  王秀芬  薛城  

5)各级部小组:

组长:各级部主任    成员:级部副主任  各班主任

二、明确目标,抓住重点,有的放矢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使在职教师形成自觉拒绝有偿补课的共识,遏制有偿补课现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治理重点

1.利用晚上、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或法定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中等场所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2.相互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3.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4.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

5.其他应当认定为从事有偿补课的行为。

三、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取得成效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学校、各部门、级部要以《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泰安市教育局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加强师德教育,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2.开展“建树良好形象,抵制有偿补课”、“弘师德、正师风、铸师魂”等为主题的演讲,评选汶城中学第三届最美教师,集中宣传最美教师事迹等活动,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进一步明确职业操守、师德底线,自觉远离有偿补课。

3.向在职教师致公开信,重申中小学在职教师师德要求,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学校门口悬挂“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标语,设立并公示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学校网站要专门开辟禁止有偿家教的专栏。公示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请家长监督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4.成立督查队伍,经常开展巡查,建立巡查台账,一经发现本校老师有违规行为,必须迅速核实,并按照学校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及时上报教育局。

四、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各部门、级部要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把制止有偿补课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常态化管理。对在治理工作中措施不力,管束不严,督查不到位,本地本校教师存在有偿补课行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要根据行管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新泰市汶城中学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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