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中学开展“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团省委学校部《关于在全省中学开展“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为做好下一步工作,请各中学将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团委负责人、联系电话、学校团员数量和团干部配备情况等准确信息)电子版以Excel格式于3月7日前报至局团委。另外,活动开展过程中,请及时报送活动信息;3至5月份每月月底报送活动总结。
联系人:刘宁,电话:7250726,邮箱:xtjyjtw@163.com。
新泰教育局团委
2013年3月4日
关于在全省中学开展“我的中国梦”
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激励广大中学生坚定理想、奋发图强、创新实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团省委、省学联决定在全省中学集中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国梦•中学行
二、活动安排
(一)“点亮中国梦”——畅谈“人生理想”
1.时间:3月份,开学后第一次全校集会和班会。
2.形式:全校集会活动,如“校长一堂课”等,由学校团委书记主持;班级主题团日活动,由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主持。
3.内容:
(1)在全校(班级)范围调查了解同学们的人生理想。
(2)根据调查结果,邀请校长、有成就的校友或社会成功人士,为全校师生(班级同学)讲述他(她)的梦想的实现路径与进程,使同学们与“梦想同路人”面对面。
(3)安排学生代表与校长、校友、社会成功人士交流互动,畅谈中学生的梦想以及对“我的中国梦”的理解和展望。
(二)“放飞中国梦”——畅想“美丽中国”
1.时间:3至4月份。
2.形式:在自己的家乡、学校周边等地开展“寻访身边的中国梦”活动,随后进行“我的中国梦”优秀作品评选及专题展示。
3.内容:
(1)集中一周时间,在全校范围内征集畅想“美丽中国”作品,原则上是每名师生提交一份作品。
(2)作品形式可采用书法、绘画、手抄报、微故事及其他类型书面作品等方式创作“我的中国梦”主题作品。
(3)对所有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与展出,吸引全校师生关注与交流。各级团委可组织举办本地中学优秀作品展示活动,市级团委要注意收集活动图片和信息,及时上报团省委。
(三)“激扬中国梦”——诠释“青春力量”
1.时间:3至5月份,结合“学雷锋纪念日”、“五四青年节”启动开展。
2.形式:扶贫助困、扶老助残、志愿服务等“阳光手牵手、青春心连心”行动。
3.内容:
(1)以学校各级部为单位,划分若干小组,以力所能及、特点突出为基本原则,确定帮助对象和活动形式,每月开展一次“阳光手牵手、青春心连心”行动。
(2)每次活动要有带队老师,活动时间以两个小时为宜,要有文字、图片记录。
(3)每月底,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整理活动开展情况,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上报活动成果和好做法、好反响。
(4)将“阳光手牵手、青年心连心”行动纳入本校社会实践教学计划,学校团委计算学时,并在学期末进行校内相关评选,发放证书。
(5)每个学校要突出品牌意识,定向定点开展活动,使“阳光手牵手、青春心连心”行动传帮带做下去。
四、工作要求
1.各团市委要高度重视本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学共青团在整个共青团事业中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要以从源头上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增强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进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有力抓手,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巩固共青团事业基础源头。
2.各团市委要在全市中学内迅速部署开展本次教育实践活动。要明确活动目标,突出活动主题,彰显学校特色,丰富文化内涵。各中学团委要特别注重具体活动前、中、后三个阶段学生的思想变化、价值理想的构建、通过实践实现个人价值的有关情况记录、整理和总结,使活动的各个环节既渗透校园文化色彩、榜样引导作用,也能处处体现有益于中学生成长成才的设计理念,实现活动的根本目的。
3.各级团组织要加强活动总结和宣传。各中学要及时整理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专题新闻、视频照片、成果经验等)上报各团市委。各团市委每月26日前要推荐1至2所优秀中学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各级团组织要注重通过新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联 系 人:邹 见
联系电话:0531-82073825
电子信箱:sdzxgqt@126.com
QQ群:22317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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