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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政教处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189 更新时间:2013-06-25

关于加强汛期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619,省教育厅和泰安市教育局分别召开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对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好省、泰安市会议精神以及教育局要求,现就加强汛期暑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尽到教育责任。针对暑期易发的学生溺水、食品、用电、交通、雷击、滑坡、危险建筑物倒塌等安全事故,上两节安全教育课,将预防、防护、自救、逃生等知识和技能,教给每一位学生。安全教育要做到细致、全面。

二、要尽到校内监管责任。各班要对爱好游泳、玩水的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记,建立好台账,落实好教育和监管的教师,对爱好游泳、玩水学生的动态进行监管,并发动学生相互监督,把学生意外溺水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学生请假制度,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加强饭间、午休、晚休等时间段学生管理,发现学生不在教室、宿舍或私自离校,要迅速查明原因和所在场所,对查找不到的学生及未在规定时间返校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

三、要尽到告知责任。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或《告家长书》、翼校通等方式,提醒家长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做到“四个知道”(即:知道自己的孩子去哪里、和谁去、去干什么、什么时候回来),特别注意要做好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工作,督促他们关心、关注自己孩子的安全。要把暑期易导致学生发生危险的行为、活动、场所、时间、天气等告知家长,让家长注意加强监护,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做好孩子安全监管和教育,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上(放)学途中等重点时间段的安全监管。

    四、要坚持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汛期灾害或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应主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可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转移学生等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新泰市汶城中学

                                     201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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